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宣城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员劳务派遣至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工作主要流程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宣城论坛、新安人才网及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试网及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者填报应聘登记表,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进行资格审查。
3、发布面试通知: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4、成绩汇总:按照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公示成绩单。
5、考察与体检:招聘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
6、公示: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要求 | 任职要求 | ||
市场监管部门协管人员 | 6人 | 专业不限 | 1.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机电、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该岗位属于劳务派遣类员工; 4.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能够参加本单位日常中心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能够经常出差。 |
三、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应聘报名及聘用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登陆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试服务网在线报名,网址:http://wxpta.ahwxhr.com
2、线下报名: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国购广场B座1903室
咨询电话:0563-3014117
3、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少于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岗位;考生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
(1)按照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生报名表》、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根据面试入围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个人征信报告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网点,在自助查询机器上实时打印;还可登录征信中心官网进行查询(https://ipcrs.pbccrc.org.cn/)。无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安排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宣城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试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自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七)薪酬福利
1、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贰年,工作表现良好的,可续聘。
2、聘用人员综合薪资5000元/月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保等。
(八)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本公告由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