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企业服务中心(市汽车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我市企业服务、推动汽车产业发展、节能监察、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6名(具体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市、县(区)及县(区)以下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三)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2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2021年3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27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4月7日-4月9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申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文字能力。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并携带打印的纸质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jxj.ma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按照5:5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适宜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8:00-12:00,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湖南东路2855号)一楼大厅。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公布。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档次和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5-8355656(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报名咨询电话:0555- 8880237 (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通)
考务咨询电话:0555- 8880232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5-8356879(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