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连城镇三资中心财务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管理,不断提高基层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连城镇三资中心财务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数共2个。

三、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选聘范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资格证或者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需提供法人单位证明);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纳入社保系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6、原则上居住在连城镇地区范围内;特殊情况也可扩大范围。

7、中共党员和具有会计资格证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选聘人员的待遇

1、选聘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其中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止。(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好《连城镇公开选聘三资中心财务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其中,有会计资格证的,需提供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任职法人单位的工作证明;是中共党员的,需要所属党委党组出具的正式党员证明;居住在连城镇地区范围内但户口不在连城镇的,需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地点:连城镇政府经管站

联系人:陈刚

监督举报电话:0552--6571006

点击下载>>>

连城镇公开选聘三资中心财务人员报名表.xls

连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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