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51人
为满足新院区科室发展需求,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医院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共计51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招聘对象为2016、2017或2018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毕业时间放宽到2013年。
4.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一致。专业学历要求见招聘计划岗位表备注栏;
5. 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30日,逾期不予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报名
(2)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十四楼人事科报名
联系电话:0558-6669026(人事科)
3.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验原件)、毕业证(验原件)、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验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验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英语四级证书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书复印件(验原件)证明,硕士需带本科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毕业生需带毕业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4.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考核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其他:
录用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个人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予以辞退,责任自负。入岗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调离临床岗位。
7.未尽事宜由本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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