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18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2018年度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怀宁县2018年度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2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楼2007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3635561586 范老师 联系电话:13866002461
(2)2018年5月24日9:00至11:30在皖南医学院招聘会现场报名
以上所有模式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2、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三张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到现场填写《怀宁县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可以登陆所在院校校园网下载。
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调剂录取岗位的报考人员应符合调剂录取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专业人数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皖南医学院南校区(具体教室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岗位代码101-112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岗位代码113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笔试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开始,皖南医学院南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减去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名额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予以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笔试加面试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笔试结束后在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中心一楼公示区、皖南医学院校园网、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ww.ahhnwjw.gov.cn/)公示笔试成绩及折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结束后在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中心一楼公示区、皖南医学院校园网、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ww.ahhnwjw.gov.cn/)公示面试成绩、折合成绩及合成成绩;
3、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
4、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优先、自主选择的原则进行。
5、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2018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下发后应及时提交招聘单位人事科,经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hnrsj.gov.cn/)、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ww.ahhnwjw.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进入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人员聘用期间待遇按照省人社厅、医改办、编办、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 29号)文件要求执行。
6、2018年应届毕业生至2018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所在院校网站、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怀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怀宁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33700(怀宁县人民医院) 0556-4637760(怀宁县中医骨伤医院)
0556-4633730(怀宁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6-4632191(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怀宁县2018年度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怀宁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