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启事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蚌埠市医疗器械检验中心)系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具体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检验等工作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检验技术人员到该中心工作(单位地址:蚌埠市迎湖路50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三、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受聘后其工资待遇按该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在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bengbu.gov.cn/)和蚌埠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bbrsrc.ah.cn/)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有意者请将下列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计算机和外语证书;③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④在编人员需开具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寄(送)到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办公室(地址:蚌埠市迎湖路508号,邮政编码:233000, 联系人:杨阳 电话:0552-3010250)。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技能综合考试资格。专业技能综合考试内容: 容量分析实操+理论计算。
4.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依专专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录取人员名单。并在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5. 专业技能综合考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外请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6.组织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选,并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8.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施行,由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负责组织实施,驻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2- 3015683、3010250
监督电话:0552-2051209 0552-301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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