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18年编外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全椒县2018年编外招聘扶贫专干35名、编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和县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全椒县2018年编外招聘扶贫专干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附件1),附件2:《全椒县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附件2)。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1、附件2)。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按此方法计算。

 

5、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6月4日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1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

 

扶贫专干:县人社局三楼(政务中心5号楼廊308室);

 

警务辅助人员:新公安局门卫(盛大装饰城南门)。

 

咨询电话:

 

扶贫专干:0550-5039669;

 

警务辅助人员:0550-5034724、5032873。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全椒县2018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6月2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警务辅助人员仅考《公共基础知识》,扶贫专干两科目均需考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警务辅助人员: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

 

计算机操作(驾驶员岗位除外):文字录入速度、文本编辑、制表等。

 

体能测试(所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纵跳摸高项目需达标):

 

(1)项目:4ⅹ10米、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三项。每项100分(三单项成绩之和/3=最终测试成绩);

 

(2)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青年组评分标准。

 

(3)纵跳摸高项目:纵跳摸高采取达标的方式进行,不达标即淘汰。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规定执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 《申论》;

 

(2)计算机操作时间:2018年6月23日15:00;

 

(3)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8: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全椒县城区内)。

 

4、成绩计算:

 

(1)扶贫专干: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与《申论》(占40%)的合成成绩;

 

(2)警务辅助人员:见附件2。

 

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5、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1、扶贫专干: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学历层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2、警务辅助人员:

 

(1)“110”接警警务辅助岗位人员体能需达标(纵跳摸高需达标,其他体能项目加权达到60分),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入围)。

 

(2)驾驶员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体能需达标,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相同者,驾驶资格时间长入围)。

 

(3)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入围)。

 

(4)交管岗位、派出所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入围)。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县公安局、县扶贫办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委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5192896)。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工资17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发放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发放工作所需服装、装备;特(巡)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还享受驻训补助。

 

以上人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承担。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全椒县人社局(扶贫专干)、全椒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8年全椒县编外招聘扶贫专干岗位计划表.xlsx

 

2.2018年全椒县编外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3.2018年全椒县编外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4.全椒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全椒县编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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