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0名(详见附件《无为县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8年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无为县金塔路住建大厦二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 17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属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属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镇)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3日工作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报考人员于9月13日-14日,凭身份证到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医学相关专业笔试科目为《医学解剖学》、《生理学》;财会、计算机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皖价费[2009]118号),属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面试费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招聘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和无为县卫计委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509)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在2018年11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指导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及后续信息通过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和无为县卫计委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509)统一发布。
本方案由无为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616103 (无为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3-6613833 (无为县委组织部)
0553-6610117 (无为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