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合肥市公安局辅警公告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原则及方法

(一)招聘人数:合计52人,其中男性40人、女性12人。

(二)招聘岗位: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所属各单位(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梅冲湖路与颍州路交口东100米)

(三)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法: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培训、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报名年龄要求在1988年8月1日(含)以后至2000年8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截止报名当日年满18周岁)。

(四)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复员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从事过医疗卫生工作的,具有信息化、基建工作经验的,退伍士官以及公安警校、司法警校毕业生优先;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要求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含170cm),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含160cm);

(六)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大过以上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毒史、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5、在各种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考生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6:00截止,逾期不再报名。考生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4日下午18: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现场材料审核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请于2018年8月27日-8月28日携带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至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材料审核。实际通过审核人员以现场收到报名材料后统计的名单为准。收取报名材料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4、提交材料地点: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与南一环交口汇金大厦906-907室)。

(二)报名材料

1、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薄首页、本人页、1寸、2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退伍复员军人、士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3)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壹式壹份;

(4)自行前往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壹式壹份。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3、实际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进行招录,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择优录取。招录人员不足的,择日另行招录。

4、审核合格参加笔试人员的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

5、考生完成网上初审并现场资格审核均合格后,于2018年8月30日至31日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供组织方核实。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

2、体能测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

(1)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发布的公告进行查询。

(2)体能测评项目 :

 

男性

女性

10米×4往返跑

10米×4往返跑

1000米跑

800米跑

一分钟俯卧撑

一分钟仰卧起坐

(3)体能测试每项满分为100分,共计三项300分。计算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公式为体能测评项目三项总成绩除以3。考生需现场对每项的时间、次数签字确认,每项测试得分参照体能测试评分表,未达到上一层级标准的,即按照下一层级分值计分。体能测试总成绩在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3、面试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合成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按照50%的方式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2)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

4、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合成成绩相同,按招聘资格择优录取,如招聘资格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着胜出,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体能测试成绩高着胜出,如体侧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胜出)。笔试、体能测评及面试综合成绩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时间、地点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发布。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1、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培训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辅警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使用;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取消录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人员考核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市政府核定岗位的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月基本工资28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日常考核情况发放,人均每年约19200元,五险一金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的学历、简历、户籍证明材料等材料证明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收报名)。

4、一经报名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我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及网站公示的方式将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注: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有可能无法通知到本人,敬请谅解)。

附件:

《招聘合肥市公安局辅警人员职位表》.xls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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