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直事业单位面向桐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桐城市市域范围内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高,身心健康;
(三)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工作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中“ 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初审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10月27日。报名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选调单位在接受报名时,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公告中选调岗位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从严把关。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张;
(3)单位出具的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方面内容的书面鉴定材料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编办和各选调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截止报名时间未提供有效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有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本次公开选调该岗位计划取消。资格复审工作贯穿此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核把关责任。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竞职演说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地址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比公开选调计划人数多1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是工作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五)研究决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以及岗位要求,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人选,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按照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胜任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6-6135149(桐城市编委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8年桐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