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塘街道关于招聘访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加强邢塘街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作,根据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访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访调对接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退役士官必须是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城镇义务兵或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农村籍士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持有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2、退休的法官、检察官、民警和司法行政干警。

3、政治素质良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5、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独立使用简单的办公自动化软件,愿意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7、应聘人员要求为邢塘街道户籍。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1.5倍以下的,取消招聘指标。

8、应聘退役士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或有县民政局安置办推荐的士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10月20日中午12:00前到邢塘街道组织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及法官、检察官、民警和司法行政干警证明。

2.资格审查。街道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官证及法官、检察官、民警和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达不到拟聘岗位数1.5倍的,取消招聘指标。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由街道组织,具体面试时间由街道组织办电话通知。

4.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按照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或复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聘用。拟聘用人员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街道将拟聘人员的正式名册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街道与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任职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所聘用人员由街道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不超过3年,试用期一年。

2、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街道财政负担,每月基本报酬不低于1750元,按规定每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所聘用人员,业务上隶属于街道司法所管理,司法所每年对所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邢塘街道组织办、司法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3966953,联系人:梁延忠

特此公告。

附件:邢塘街道招聘调解员报名表.docx

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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