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环保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8年全椒县环保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11月30日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2月1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县环境保护局(政府服务中心2幢310室);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体检等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550- 5190065(报名期间使用)。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全椒县2018年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12月28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全椒县城区内)。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站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环保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用人主管部门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环保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全椒政府网、全椒先锋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环保局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委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5190150)。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工资17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并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按规定发放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全椒县编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