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博望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7名。受博望公安分局委托,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录工作,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以下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多报无效。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报考下列任何一个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一)岗位一: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条件及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出生);
(3)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4)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5)本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二) 岗位二:文职辅警1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出生);
(3)法学、法律专业;
(4)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5)本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三)岗位三:基层一线辅警6名(男性5名、女性1名),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本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四)岗位四:巡警辅警8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队列指挥;
(5)博望区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五)岗位五:驾驶员辅警1名(男性),条件及要求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出生);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
(5)本市市区户口并有固定住所。
二、岗位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基本工资+值班补助+绩效考核,月工资2800元以上(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80%计算)。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城指挥部2楼215办公室(博望区政府斜对面城投公司内)。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从马鞍山人才网上下载《博望公安分局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查验后交还报名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审,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退伍人员还需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博望公安分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10:00以后在“招聘微信群”中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通知。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体能、面试均需使用。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用人岗位工作有特殊需要,可以增加测试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微信群中发布。
(四)体能测试。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体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排名依序进入面试。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排名先后,进入体检。综合成绩通过招聘微信群发布。
(六)体检。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按综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应当严格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依据上级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八)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以海报形式张贴在博望区公安分局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制定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
四、其他
若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选拨后,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择优试用。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辅警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55-6776569(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555-6777111。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博望公安分局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公安分局
马鞍山市横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