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综合能力素质评估、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内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选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选调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4、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含)。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选调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选调办法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估、面试和考察相结合。选调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能力素质评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动聘用。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20 年 4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⑵报名地点

  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县科学技术馆后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银塘路49号)。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八楼县委宣传部827会议室(浮山路)。

  ⑶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枞阳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人选综合能力素质自我评估表》(附件2)各1份,并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表彰奖励证书及其他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② 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3)。

  ③ 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4)。

  ④近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确定选调人员数

  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

  3、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报名结束后,由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评估。

  4、面试

  按照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全天同一题本。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分数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公布。其中综合能力素质评估分数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选调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拟调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次序优先:综合能力素质评估成绩高的优先;年龄轻的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6、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8、公示及调动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在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科技局、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2-3228258(县委宣传部)

  0562-3210968(县科技局)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 575612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

  0562- 3229800(县纪委监委驻县科技局纪检组) 0562- 32111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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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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