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201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报考职位代码为300005、300006、300007、300008、300009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5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
三、考生须知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1)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两年以上基层工作证明。(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两年以上基层工作证明。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的2012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70元面试费。
其中,300005、300006、300007职位需另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300011职位需另携带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电话0551—5599823、5599814(组织人事处)。
4、201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ah.hrss.gov.cn)。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