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不含特殊专业技能职位)。

资格复审人选是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线人数确定。

宿松县各职位的资格复审委托安庆市组织实施。后续环节信息也将与安庆市各职位一同公布。

2、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8年6月7日14:30—16:30,地点定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乡镇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地点定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非乡镇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留存,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等材料。

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需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其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盖章)办理资格复审。

(3)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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