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阜组〔2015〕1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阜阳市开展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职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阜阳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阜阳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阜阳市在编在岗的2014年度及以前的选调生。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至2017年4月1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协议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颍泉先锋网、颍泉政府网、颍泉纪检监察网、颍泉新闻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颍泉区2017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4)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文件原件);(5)《颍泉区2017年公开选调区直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需本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选调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起至4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颍泉区政府办公楼四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