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安徽泾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安徽遴选考试 信息,安徽遴选招考公告 安徽遴选考试通知安徽遴选招考职位等内容,祝愿所有遴选公务员考生,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县委宣传部等11个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选调19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1个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2017年度泾县县直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聘)岗位

具体选调(聘)职位(岗位)、数量、条件见附表。

三、选调(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公务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参公人员选调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岗位选聘范围为全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要求的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5、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经所在乡镇同意后报考;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士官等政策性入编人员,入编后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其中:科级干部报名并被选调(选聘)的,按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进行管理。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8、选调(选聘)职位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有其他不得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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