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缓解我市警力短缺问题,更好地建设平安六安。经审批,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在职人民警察2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基层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25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3名。
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达到1.2:1比例,不达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六安市行政区域以外在职在编已授衔、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民警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在职在编已转正定级,并正式授衔的人民警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吸收录用人民警察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