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发布,转载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预公告,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8255110290(贺老师微信)了解。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好阜阳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为高水平师范大学内涵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实现我校跨越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对岗招聘、择优聘用。
(三)坚持方式灵活、一人一议。
二、招聘计划
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副教授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教授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一)待遇标准(单位:万元)
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标准如下:
*上表人才引进待遇中安家费、购房补贴分别各占50%。
(二)具体说明
1.学科带头人(团队):实行“一院一策”、“一人一议”,待遇面议。
2.博士教授、博士副教授、A类博士、B类博士、C类博士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后,分别一次性兑现安家费、购房补贴70万元、65万元、60万元、45万元和30万元。新进人员在报到入职(学成归来的按照学位证书落款时间)3年内取得符合学校2024年新修订的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要求的业绩成果后予以兑现。
阜阳师范大学
2023年12月26日